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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或设小微租赁专营机构

作者:李小涛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3-5-7 人气:540

总体而言,国内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快速增长,故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乃至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有媒体爆料称,中国银监会正力推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未来将设立专营机构来提供设备融资。截至发稿,中国银监会办公室尚未给出正式答复。

推小微企融资租赁模式

金融租赁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在国际方面,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巴西、韩国等发展中国家都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运用金融租赁。

业内人士指出,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杠杆租赁或售后租回等金融租赁方式更新设备,同时可以把有限资金另作他用,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与银行信贷相比,利用金融租赁进行融资,限制条件少,手续简便易行,变现能力明显增强。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正积极发展中小企业租赁业务。以农银金融租赁为例,截至2012年末,该租赁公司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开发了“银赁通”、“融租通”等特色产品,在江苏、浙江、福建支持了一批纺织、食品业中小企业,在中西部地区扶持了一批矿产、水电开发中小企业,其供应商租赁金额达到8亿元,扶持了200余家小微客户。

据悉,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试点工作开闸于2007年。同年,银监会1号令公布了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其中首批试点的银行共有5家,分别是工行、建行、交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自首批金融租赁公司开业之后,银监会又陆续批准了多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

目前,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优势显著。2013年第一季度金融租赁公司数据显示,国银租赁、工银租赁、民生租赁三家总资产规模均突破千亿,分别以1340.34亿元、1250.26亿元、1029.66亿元领先同业。

业内人士对媒体透露,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2012年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监管层正联合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拟定机构力推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模式。

城商行涉水金融租赁

城商行也在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纷纷涉水金融租赁公司,欲与大型商业银行“分羹”。

去年,北京银行、河北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8家城商行均拟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今年1月,有消息透露,广州农商行发起筹建的珠江金融租赁公司已通过广东银监局审核并提交银监会审批,正待银监会批复。若顺利通过银监会批复,广州农商行或将成为首家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地方性农商行。

一家城商行高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金融租赁公司有利于扶持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银行也视其为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多家城商行都在谋求金融租赁的牌照,申请数量几乎相当于现有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规模,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形态与银行贷款类似。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的最近1年年末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经过最近几年的快速扩张,目前已有多家城商行的总资产超过千亿元。

不过,对于城商行欲“分羹”的想法,业界存有不同看法。北京银通兴业咨询公司总裁师阳对记者表示,对城商行而言,虽然能勉强达到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门槛,但租赁业务毕竟不同于银行贷款业务,在人才、渠道建设等方面有一定专业要求。“城商行应与多家租赁公司联手发展小微租赁业务。多家租赁公司合作,可避免独家租赁公司‘绑架’银行,同时减少商业银行自身投资成本,降低风险。”

未来关注风险控制

对于租赁业务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上述城商行高管则表示,从融资租赁自身来看,作为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有很强的金融属性,交易方式灵活,是朝阳产业。总体而言,国内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快速增长,故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乃至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对于2012年末,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杠杆倍数进一步放大,今年第一季度末已经超过监管红线。数据显示,20家金融租赁公司第一季度末实收资本646.23亿元,即总资产规模超过实收资本的13倍,已经超标。而2012年末,20家租赁公司经营杠杆倍数约为11倍,尚在安全范围内。

目前,银监会规定其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杠杆上限为12.5倍,而商务部规定其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杠杆上线为10倍。

此外,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第一季度末,20家租赁公司中有12家出现不良。不过,总体而言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质量保持稳定,除山西租赁外,不良资产率均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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