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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指导降临 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恐生变

作者:李小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刘兰香 日期:2012-12-15 15:04:51 人气:1339

近一年来在银行间做得红红火火的信托受益权“投资”业务或许到了一个关键路口。

12月5日,多名银行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近期监管部门对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进行窗口指导,可能会出台通知暂停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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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票据业务、同业代付等先后受到银监会严查后,信托受益权转让开始兴起,成为部分银行联合信托公司规避信贷额度控制的又一重要手段,亦推动信托业资产规模连创新高。截至今年10月底,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达6.58万亿,2006年底时仅为3800亿。

“信托受益权之所以成为银行间广为接受的投资标的,还是因为银行实际买入的是自己的资产,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投向受到信贷限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项目。如果叫停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可能也是针对这两类项目。”一位股份行人士表示。

“不知道是哪些机构被窗口指导了。我们现在还能买信托受益权,但一旦叫停,对我们的业务影响还是很大的,我们就只能和券商玩资管计划了。”一家城商行投资银行部人士称。

银行理财“曲线”投资

去年下半年以来,信托受益权投资在银行间渐渐风行。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的模式有买入返售、自营投资和银行理财计划投资三种。

银信合作业务自2010年7月达到峰值2.08万亿后,由于陆续出台的监管措施,规模逐渐回落,截至2012年6月末,银信合作余额已经降至1.77万亿。但上述股份行人士指出,银信合作实际规模或不止于此,秘密就在于银行理财计划“曲线”投资信托受益权。

按照此前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72号文”)的要求,商业银行应将表外资产在2011年底前转入表内,并按照规定计入风险资产并计提拨备。但转表的范围仅限于三类,即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

这一规定为银行理财通过创新方式规避转表要求埋下了伏笔。银行和信托公司很快找到银信合作新规的“漏洞”,信托受益权因此成为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新标的。

据业内人士透露,银行理财计划投资信托收益权,达到“曲线”为企业融资的目的主要有两种模式,找企业“过桥”,银行理财计划投资信托受益权,但不作受益权转让登记;或是企业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再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理财资金。

“过桥”模式的交易结构大致为:假定A企业需要融资,找一个“过桥”企业B以单一信托方式投资一个信托计划,这个信托计划给A企业发放一笔贷款,B企业再将自己手中的信托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理财计划,但B企业不在信托公司进行受益权转让登记。
银行理财受让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的模式则是,需要融资的C企业将一栋物业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一个财产权信托计划,物业过户到信托公司名下,这个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是C企业自己。然后,C企业再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理财计划,交易价格取决于物业预期的租金收益。其结果与银行理财计划给C企业放贷款、然后C企业分年还款效果相当。

“理财产品为地方融资平台融资,通常就通过受让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实现,项目由银行提供,资金由银行募集,预期年化收益率能达6%-8%,比一般理财产品高很多。”上述股份行人士称。

“与银行理财相比,银行自营资金投资信托受益权可能更多。”上述城商行人士透露。

去年以来,银行利用自营资金投资信托受益权就开始盛行。一般是A银行通过信托发放单一类信托的过桥信托贷款计划,然后将这笔信托受益权转让给B银行,这笔融资就属投资而非贷款科目,分别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中列示。

今年模式又有所创新。A银行通过信托发放一笔过桥信托贷款计划后,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过桥企业,过桥企业再转让给B银行,B银行最终转给C银行。引入过桥银行B在于将信托收益权转化为同业资产出售给C银行,可将风险资产权重由100%降为20%,减少C银行的资本占用。(详见本报3月23日报道《信贷隐匿投资科目信托受益权转让红火》)

“兴业银行走在前面,今年因为这项业务赚翻了。”上述城商行人士不无羡慕地表示。

从兴业银行2012年中报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信托计划为142.09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受益权类为2125.51亿元,“应收款项类投资”中资金信托计划为548.47亿元。由此三项相加,兴业银行信托受益权类投资达到2816.07亿。而2012年上半年,兴业贷款较期初增加747.53亿元增长7.06%,增速远不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6.66%的高增长。

同时,这一业务收入颇为可观,兴业银行买入返售收入达216.32亿,仅次于贷款收入。

但风险亦在积聚。以企业设立自益信托为例,企业将信托计划的受益人设为企业自身,然后再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可自持也可再继续出让。这一方式让企业不用具备银行贷款的严苛条件就可获得融资,却将风险留在银行体系。

“信托受益权在甲乙丙之间转让看似都有合同约束,但从没有实现真正的信用风险与分离定价。而这中间有多少资金是流向政府平台和房地产,谁也说不清,监管出手是早晚的事。”上述股份行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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